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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

来源:调查评估科 发布时间:2025-02-27 发布者: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质效,帮扶受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时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现就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相关事项提示如下,仅供申请单位参考。

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

罚款10万元以下(不含)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罚款10万元以上(含)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一年,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若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有调整,以信用监管部门最新解释为准。)

二、查询行政处罚信息是否达到最短公示期

第一步: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右上角输入本单位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点击“查询”,找到主体。

第二步:进入本单位信用信息页面找到“行政管理”,点击下方的“行政处罚”分类,查看相关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第三步:查看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页面右上角(“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栏)的“下载修复申请材料”和“在线申请修复”按钮。若按钮为灰色,则表示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无法下载修复申请材料模板和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若按钮为红色,则表示已达到最短公示期,具备修复申请条件,可以下载修复申请材料模板,申请提前终止公示。

三、下载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模板

行政处罚信息达到最短公示期后,在本单位信用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修复申请材料”按钮,跳转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材料”下载页面,下载信用修复材料模板。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经办修复申请的,下载此证明书),《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由他人经办修复申请的,下载此授权委托书);材料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材料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请务必按照上述方式下载修复申请材料最新模板,下载后请勿修改模板自动生成的文本内容和格式,只需如实补充填写完善相关信息,以免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修复申请后予以驳回。

四、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填写及所需证明材料

填写完善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务必保证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印章清晰完整。手动填写相关信息以及签名的,务必保证书写清晰、字迹工整。模板材料中自动生成的信息,如模板正文中的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授权委托期限以及落款单位名称、日期等,请勿修改或自行填写。

材料一:

由法定代表人提交修复申请,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内容要求:①正文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后6位;②落款单位名称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③落款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

由授权经办人提交修复申请,填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填写内容要求:①正文填写授权经办人即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②落款单位名称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③落款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

材料二: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填写内容要求:①正文申请单位名称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②正文填写授权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授权经办人姓名务必与材料一保持一致,联系方式为经办人手机号码);③行政处罚机关填写栏必须由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填写,申请单位自行填写无效。

其他证明材料:1.缴纳罚款凭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原件或复印件;4.《整改复查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材料三: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填写内容要求:在落款单位名称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以上三项材料按要求准备完毕后,经办人携带上述整套材料和本人身份证件前往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由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核实申请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履行情况,填写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有关内容,签署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是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的,请在法定工作日前往十堰市应急管理局603办公室办理,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88号(万达广场旁),联系电话:0719-8679110

五、“信用中国”网站提交申请

在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页面,点击“在线申请修复”跳转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信用修复证明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由“信用中国”网站自动生成。

2.申请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由“信用中国”网站自动生成,其中受理地点选择湖北省·十堰市

3.企业经办人信息:填写经办人姓名和手机号码且必须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中的经办人和联系方式保持一致。

4.证明材料上传:根据页面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格式要求均为图片,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图片应端正、完整呈现证明材料内容,避免模糊,确保证明材料内容清晰可见。

材料一:由法定代表人提交修复申请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图片;由授权经办人提交修复申请的,上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图片。

材料二:相关证明材料。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原件的图片;②缴纳罚款凭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原件的图片,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的图片;③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是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微信截图、银行回单属于企业自行准备的材料,无法核实其有效性,不得单独上传作为履行处罚决定责任义务的证明材料。

材料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原件的图片。

5.提交申请。阅读并勾选“已仔细阅读信用中国中流程指引与修复指南的内容和隐私条款”后,点击“提交”完成修复申请。

五、信用修复进度查询

申请主体可通过短信中的“办理进度查询码”在“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查看受理情况、审核进度以及审核结果。查询地址:

(https://public.creditchina.gov.cn/htmls/repair3/repairSearc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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