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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安监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06

2018年,市安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十堰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把《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与“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安全生产诚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诚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企业安全诚信意识,把《条例》宣传教育深入到企业、车间、班组,使企业对安全生产诚信作出承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五项制度。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二是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三是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四是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五是信息公示制度。在市安监局网站上开辟安全生产诚信工程专栏,将“红黑名单”在市安监局网上公示,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三、建立安全信用监管机制。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发生3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失信企业,依规分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对信用良好、安全标准化达到二级以上水平的守信企业,在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

四、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工作。开通政务外网,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通过“双公示”平台填报系统按时上报。

五、建立和完善与其他部门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建立与工商、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同时,在局网站建立与信用十堰平台链接。

六、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审查。根据《十堰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办法》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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