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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有我 向战而行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应急救援突击队

来源: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3 发布者:

为加快构建符合十堰山区大城市发展规律的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全面提升应急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协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应急管理局选拔一批青年干部成立应急救援突击队,并于4月2日隆重举行组建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全体队员激情饱满,高唱国歌,斗志昂扬。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应急救援突击队大队长肖军宣读了建队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为应急救援突击大队及所辖的4个中队、1个通信保障队授予队旗,各队队长分别作表态发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余绍朝作了动员讲话。

余绍朝指出,组建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突击队既是建设高标准应急安全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薪火”计划的重要抓手,标志着全市应急系统救援处突规范化、应急调度实战化、干部队伍提能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余绍朝要求:一要牢记应急光荣使命。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十六字重要训词精神,立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光荣神圣职责,积极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要求,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当好应急守夜人。二要锤炼铁军能力作风。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半夜惊醒的紧迫感和能力不足、席位恐慌的危机感,围绕实现“信息更加顺畅、调度更加迅速、处置更加高效”,自觉加强技能学习和体能训练,在实战实训中,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练就过硬本领技能、完善响应运行机制,坚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三要严守铁的纪律规矩。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准军事化”定位要求,时时处处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全市应急系统“十不准”“十要十严禁”和突击队建队章程规定,坚决做到“不讲条件、不讲原因、令出必行、令行禁止”。始终保持应急年轻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启动仪式结束后,应急救援突击队全体队员原地进行队列整训,并集中学习使用常用救援装备。

据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突击队为大队建制,由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青年骨干力量组成,共67人,下设4个救援中队和1个通信保障队。应急救援大队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突击队员平时在兼顾业务工作的同时分队开展训练演练,重要敏感时段全员在单位驻勤备战,如遇突发状况第一时间成建制赶赴现场开展工作,4个救援中队每周进行一次轮换,通信保障队全天候保障通讯系统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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