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十堰市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索引号
737134716-2015/00495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来源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04日 00:00:00

十安监党〔2015〕2号

关于转发十堰市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市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所属人员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将有关纪律规定告知全体人员,对因工出差、探亲休假的同志要电话告知,务必人人打招呼,当面敲警钟,切实做到早提醒、早防控、早制止,防患于未然。局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监察室要加强执纪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十堰市安监局党组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