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3〕31号)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3年第2号)相关要求,十堰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宣布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2.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宣布废止文件目录
3.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宣布拟修改文件目录
4.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原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布废止文件目录.xls
附件: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原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修改文件目录.xls
附件: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原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布失效文件目录.xls
附件: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原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