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公告(2020)7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对截至2021年5月25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及其办公室宣布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2.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及其办公室宣布废止文件目录
3.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及其办公室宣布失效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