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2017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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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7年市安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组建政务信息公开专班,明确一名县级干部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进行宣传、专人进行技术维护,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提升舆情引导能力。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科室人员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反馈回应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政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二)规范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平台

  我局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目前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公开渠道有:网上公开,2017年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三种网络途径公开市安监局机构设置、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部门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措施等相关信息;新闻发言人制度;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工作场所公布相关规定、工作流程;档案资料查询;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公开的其他方式。

  (三)明确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的相关事项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安监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不含重复信息计算),在门户网站更新条33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从主要类别看,公开工作动态118条,分析统计10条,安全监管27,综合监管28,事故调查15,公示公告25,行政处罚63,行政审批公示9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市安监局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网站设立各种专栏,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市安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市安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需要细化和规范化,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对市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