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汛办〔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为有效化解水旱灾害风险,保障安全度汛,按照省、市防指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度汛前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责任落实。检查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抓防汛、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情况,各行业领域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江河湖泊、堤防、水库水电站等各类责任人确定、公示安排及进岗履责情况。检查基层山洪、地质灾害等威胁区群众转移避险“五级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查工程状况。检查堤防、水库、水电站等工程备汛情况,特别是金属机电设备、水文设施、山洪预警系统、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保养维护情况等。检查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及专业监测预警、新建水库等在建工程,督促加快进度,落实度汛措施。检查水毁防洪设施灾后重建完成情况。
(三)查涉水项目。监督检查涉水公路、铁路、渣土场、码头、深基坑、管廊(管道)在建项目及尾矿库等工程防汛责任、度汛方案、备汛措施、培训演练等方面防洪、地灾防御准备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山边、岸边、水边的施工点及居民点等薄弱环节。检查涉水旅游景区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四)查预案编修。检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修编、审批及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重要涉水(河、库)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应急度汛方案,以及基层一线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开展情况,5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演练情况等。
(五)查备旱保水。掌握库塘蓄水情况,分析春耕春播供需水形势,做好水资源供需计划。特别是近年来干旱频发的地方,摸清是否存在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及农作物旱情,了解应急水源工程运行保障情况。
(六)查能力建设。检查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落实军民联防机制,群防专防队伍培训演练安排。检查水雨情、通讯、网络系统设备运维。检查防汛抗旱物资、资金、通讯、交通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地质灾害协管员、网格员及巡查排查制度落实,以及村居责任机制、预警机制建立情况。
(七)查清障除障。检查涉河涉库等在建工程施工物料堆放及弃渣等行洪障碍,打击非法采砂、清除洪障执法行动和工作进展、除障成效等。
(八)查资金使用。检查2022年度中央和省下达防汛抗旱、生活救助类救灾资金执行进度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九)查隐患整改。检查县(市、区)、重点行业防汛安全隐患“一患一卡”清单化管理及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防洪排涝系统自查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县市区自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防汛安全大检查,3月20日前完成。
(二)行业排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防汛隐患排查工作,3月31日前完成。
(三)市级专项检查。由市防汛办统筹安排,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对影响安全度汛的要素进行全面排查,压实单位自查责任,从严从细,精准摸排,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在汛前完成整改,一时难以完成的风险隐患要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动态管理,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实现闭环管理。
(二)请各县(市、区)于3月25日前、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于4月5日前,将防汛自查报告、《十堰市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清单》(纸质盖章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市防汛办。
(三)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政策及标准,杜绝违规吃喝,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联系电话:8667319 8651833(传真)
邮 箱:syyjjzhzx@163.com
附件:1.十堰市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清单
2.市防指成员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十堰市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问题隐患 类别 | 县(市、区)/部门 | 问题隐患名称 | 具体情况 (险情隐患描述) | 排查 负责人 | 责任单位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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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①问题隐患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河道、堤防、水库(水电站)、山洪地质灾害;城市防洪排涝设施、重要防洪工程、行洪障碍、泄洪设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在建涉水、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等,其他类别自行填写,可增加表格条目完善清单内容。
②要落实“一患一卡”逐点填写险情隐患清单,具体情况一栏要对险情隐患进行详尽描述,比如:隐患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隐患部位、隐患存在的风险和影响因素、潜在威胁对象、隐患的紧急程度等。
附件2
市防指成员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本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发改部门重点排查纳入本系统管理的水电站、供电设施等安全隐患。
教育部门重点排查校园设施及其周边区域安全隐患。
民政部门重点排查养老院、福利院等民政福利机构安全隐患。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安全隐患点。
住建部门重点排查危旧房、在建工地(高空塔吊、简易工棚设施)、小区地下停车场等安全隐患。
交通部门重点排查临水涉崖道路、涉水桥涵、在建交通工程、航电枢纽、客渡码头等安全隐患。
水利部门重点排查病险水库山塘、小流域山洪易发区、防洪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隐患。
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排查处于“山边、溪边、河边”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农家乐、设施农业等安全隐患。
文化旅游部门重点排查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及设施等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排查危化品、非煤矿山等企业防汛期间安全隐患。
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排查城市大型广告设施、低洼易涝点、排水设施等安全隐患。
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