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首轮较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22年03月15日 17:51:18
来源
十堰市应急指挥中心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3月16至17日全省将出现今年以来首场较强降雨过程,同时风力逐渐增大,局部短时大风可达7~10级,伴有明显降温。其中,荆州、潜江、仙桃、武汉、黄冈、咸宁、黄石、鄂州等地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他地区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后续,全省范围还有降雨降温过程,大概率将出现“倒春寒”。

3月15日9时,省政府副秘书长费德平在省应急管理厅主持召开全省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视频调度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首轮较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风险意识,打好主动仗。气象预报来看十堰地区并非强降雨中心,但我市山区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形势复杂严峻,局地短时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大风、“倒春寒低温”天气对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容低估。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随县柳林镇“8·12”重大山洪灾害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强降雨和大风天气等防范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树牢极值思维,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面分析研判风险形势,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针对性采取有力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聚焦重点领域,打好精准仗。危化品领域,要深刻汲取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教训,开展遇水受潮易发生爆炸等化学反应化学品及相关企业专项排查,改进仓储、生产作业条件。矿山领域,要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垮塌措施,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和闭库尾矿库安全监测,落实汛期安全包保责任。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巡查,强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港口作业码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安全监管,督促水上船只防风避雨,加大路面巡逻、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检查力度,避免因强降雨、大风等天气导致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建筑施工领域,要突出高空作业、起重机械、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工棚,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房屋市政公共设施领域,要加大对老旧房屋、临时搭建物、脚手架、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检查力度,落实防风加固措施。加强低洼易涝区、下穿通道薄弱环节排查排险,检查排水管网、排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防止受淹。水利设施领域,要结合汛前准备工作,紧盯各类水库、行洪河道、险工险段、堤防、闸涵枢纽、蓄滞洪区等重点,针对性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管控,尽快将前一阶段库塘堰渠等涉水设施安全排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地质灾害防治领域,要压实“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自动化监测设备运用,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人员“应转尽转”。文化旅游领域,要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文物建筑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和紧急避险措施。农业生产领域,要加强春播区田间管理,抓好农业大棚加固,防止降雨、降温、大风对农业设施和作物的不利影响。

三、及时预警预报,打好信息仗。提高监测预警针对性。气象部门要按照“统一预报、分区预警、重点提示、对点广播”原则,实行分区预警精细化开展区域服务着重做好短时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局部强对流天气预警工作,为基层采取防范处置措施多留提前量各级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会商研判,随时为基层提供针对性措施和建议要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到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山区乡镇、村,要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广播大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落实“叫应”机制预测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强降雨并将持续时,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将气象预警信息点对点传递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责任人,提醒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四、严格值班备勤,打好准备仗。全市各级应急、交通、公安、水利、自规、消防、城管、文旅等相关重点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要求,确保值班人员、救援队伍、车辆装备、救灾物资符合应急备勤要求,能够第一时间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准确、全面上报重要事件信息,为群众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市安委办将持续调度全市安全形势和应对工作情况,不定期抽查各级各部门带班值班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