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森防指,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为了深入贯彻近期国家、省、市三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暗访情况通报和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十堰市武当山风景区森林火灾隐患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森防指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保障情况。查看地方政府和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对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三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查看各地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贯彻落实鄂林防〔2020〕77 号精神情况;查看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查看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
(二)森防指设立调整及运行情况。查看森林防灭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片领导、指挥部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镇村干部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查看森防指及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落实情况;查看各级森林防灭火协议签订是否到位;查看是否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
(三)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查看是否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查看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情况;查看是否在重要地段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查看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林地等经营单位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情况。
(四)林区火源管控和用火管理是否到位。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烧烤、乱扔烟头、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是否管住;《十堰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张贴是否到位;护林员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有巡检记录;查看主要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是否设立防火检查站(哨卡),火源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节关卡设立、巡查看护等火源管控情况。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暗访情况通报和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十堰市武当山风景区森林火灾隐患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是查看林区及其周边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林区输配电、通信设施等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及其他重点工程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五清”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坟头、林边、矿边、地边、路边、隔离带等交错区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
(六)灭火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演练开展情况。查看应急预案修订是否及时、是否科学、贴近实战,使用性和操作性是否强,指挥员对预案是否熟悉;是否组织开展了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在极端气候条件下负有防灭火职责单位是否有预案(应对措施)。
(七)扑救队伍建设、培训及防灭火物资准备情况。查看县、乡两级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情况,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专(半专)业队、应急森林消防队管理是否规范,器械操作和扑火技能是否熟练,上岗培训是否到位;护林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保障是否到位。
(八)经费投入是否到位,防火储备是否充足。主要查看各地森林防灭火物资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物资年度更新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物资更新是否落实到位,储备库管理是否规范。
(九)防火项目建设情况。查看防火通道、生物隔离带、视频监控系统、以水灭火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查看鄂西北重点火险综合治理三期项目、国有林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查看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推进情况。
(十)火险监测、信息发布及应急值守情况。查看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三、方式方法
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森林防火重点乡镇、重点单位。每个县(市、区)实地查看2个乡镇、4个村(社区)、1个林场、1个森林类自然保护地,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森林火灾多发地或易发乡镇、村、林区。
四、分组安排
每组由牵头单位县处级分管领导任组长,车辆由带队组长所在单位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督查。各督查组要深入一线,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并做好指导。负责城区的督导组要将牛头山、四方山、黄龙林场等市直部门管理的森林公园、风景林地重点区域纳入督导范围。
(二)严格遵守规定。各督查组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严守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工作按质按期完成和人身健康安全。
(三)及时汇总报送。各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指出存在问题要具体到地区、单位。督查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考核。请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5日内,将督查材料、发现问题清单及相关资料经组长审定后,报市森防指办公室。
联系人:吕燕,电话:8667632;邮箱:103313039@qq.com
附件:1、督查人员分组
2、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3、十堰市森林防灭火互联网+监管行政检查(处罚)统计表
十堰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督查人员分组
第一督导组: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督导单位:郧西县、郧阳区
第二督导组: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督导单位:竹山县、竹溪县
第三督导组: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民用航空管理局
督导单位:丹江口市、武当山
第四督导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督导单位:房县、十堰经济开发区
第五督导组: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督导单位:张湾区、茅箭区
附件2
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督查(检查)内容 | 好的特点 | 存在的问题 | 完成时限 | |
1 | 责任落实 及保障情况 | 1、查看地方政府和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对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三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2、查看各地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贯彻落实鄂林防〔2020〕77 号精神情况; 2、查看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4、查看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 | |||
2 | 森防指设立 调整及运行 | 1、森林防灭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片领导、指挥部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镇村干部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森防指和林业主管部门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落实情况; 3、森林防灭火协议签订情况; 4、是否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 | |||
3 | 森林安全 防灭火宣传 | 1、是否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查看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情况; 2、查看是否在重要地段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3、查看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林地等经营单位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情况。 | |||
4 | 火源管控 和用火管理 | 1、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 2、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 3、祭祀、烧烤乱扔烟头、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是否管住; 4、《十堰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张贴是否到位; 5、护林员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是否到岗履职,有巡检记录; 6、主要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是否设立防火检查站(哨卡),火源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 |||
5 | 重点区域 | 1、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林区及其周边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林区输配电、通信设施等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及其他重点工程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2、“五清”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坟头、林边、矿边、地边、路边、隔离带等交错区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 | |||
6 | 应急预案修订及 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1、查看预案修订是否及时、是否科学、贴近实战、使用性和操作性是否强,指挥员对预案是否熟悉; 2、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3、查看在极端气候条件下负有防灭火职责单位是否有预案(应对措施)。 | |||
7 | 队伍建设、培训 及物资准备情况 | 1、查看县、乡两级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情况,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专(半专)业队、应急森林消防队管理是否规范,装备使用是否熟练,上岗培训是否到位; 2、护林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保障是否到位。 | |||
8 | 经费投入及 装备储备情况 | 1、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物资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年度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 2、查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3、物资更新是否落实到位,储备库管理是否规范。 | |||
9 | 防火基础 设施建设 | 1、查看防火通道、生物隔离带、视频监控系统、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是否落实; 2、查看鄂西北重点火险综合治理三期项目是否按期验收; 3、查看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推进情况,是否落实经费、专业技术力量,在12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任务。 | |||
10 | 值班值守 | 1、看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记录是否详实; 2、看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
附件3
十堰市森林防灭火互联网+监管行政检查(处罚)统计表
序号 |
监管对象类别(企业、非企业、自然人) |
被检查单位名称 (法人) |
行政相对人性质(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地址 |
检查行为名称 | 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并作出行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检查人员 (2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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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检查(处罚)事项主要是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对森林、林区野外用火的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