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09:25:49
来源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十安办〔202018


各县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5月25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0〕20号)要求,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着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活动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安委会)

2.组织上好安全生产“云课堂”“公开课”。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通过主流媒体客户端“湖北省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学院”观看学习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省安委办安全生产“公开课”。通过集中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技能,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落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等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3.开展专家讲座和安全诊断。各级安委会、专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对接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紧盯隐患严重企业,开展线上安全问诊,提供安全指导服务,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线上线下结合,与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相关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尽量采取线上活动,避免过多人员聚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知识问答,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协调主流媒体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联合知名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十堰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安委会)

(三)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进行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2.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各行业领域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湖北省第十届安全知识网络竞赛”,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湖北省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普及公共安全常识防灾减灾知识,营造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堰和市属重点企业,各县市区安委会)

3.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宣传微视频、微动漫等公益广告,发送安全公益短信。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传递安全常识,并结合首届“荆楚楷模·最美应急人”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4.开展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安办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科普为重点,在十堰日报、秦楚网、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安全警示教育、先进典型展示等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的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科普宣传。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十堰日报社、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民航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5.开展应急演练(推演)活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推演)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各地要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把安全宣传“五进”与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动落实。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根据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安排,结合我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题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成效,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十堰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安委会)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3.开展“网上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电子邮件、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总工会,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安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部署动员,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具体负责,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各级安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组织协调、跟踪问效和考核督导力度,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强化氛围营造,提升品牌影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广泛开展主题宣讲、现场咨询、知识竞赛、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传统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探索举办文艺汇演、技能培训、实景体验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打造安全生产宣传的特色品牌活动。

(三)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开展信息,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各级安委会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方案要求,并及时向上级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于5月28下班联络员名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每一下午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按累计数统计)至指定电子邮箱;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安全生产楚天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材料和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人:阮向阳 8119575  8651833(传真)。

    箱:syajjab@163.com

通信地址:茅箭区柳林路15号行署大院5楼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回执

3.“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进展情况统计表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十安办〔20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