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15:43:03
来源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十应急发〔20251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了《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517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突出关键部位、重点环节深查实查,紧盯问题查处和整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权威性和震慑力,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二、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440个工作日)

此项工作由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承担,执法支队现持有执法证件执法人员33,纳入计划安排的执法人员30人,达到执法人员的90%,符合法定要求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52×2-13×30=744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215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40-3195-3030=1215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195个工作日)

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参考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25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545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2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35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4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80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5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7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5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39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030个工作日)

综合参考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6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机关值班45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15);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93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31);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45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15);

4.参加党群活动等60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20);

5.病假、事假15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5);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45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15)。

三、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检查内容: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的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的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

5.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演练和备案的情况;

7.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情况;

9.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

1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的情况;

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3.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情况。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情况;

17.安全许可证照是否依法办理的情况;

18.安全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

19.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以及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管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从上述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四、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2025年,执法支队计划对54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详见附件1

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

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6家(第一、二、四季度)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第三季度严格按照《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执行(预估抽查2家),认真做好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联合抽查牵头职责,同时配合计划所列其他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参与事项,详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监督检查计划。要高度重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因工作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需要一般变更的,必须报执法支队主要领导同意,并在法制督查科备案。

(二)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

2、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

3监督检查必须严格照现场检查方案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但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增加检查内容。

4、正确下达和填写执法文书。监督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必须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等情况的,应当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5、严格按期复查。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自企业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必须进行复查,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6、严格规范文书使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制作有关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实现自执法计划编制至行政处罚结案归档的全流程执法文书线上制作、线上审批、线上线下归档管理。

7、规范执法案卷制作。执法支队各科室(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应当收集、核查、修补、整理各种文书及证据资料,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鄂应急办202028号)行政检查卷制作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8、需要立案查处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立案查处的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达到立案条件。

(三)及时开展执法检查督办。执法支队各科室(大队)应当每半年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书面送交法制督查科,并于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报告,送交至法制督查科。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3.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检查

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

频次

责任单位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十堰首达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2/

执法一大队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浙江路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2/

执法二大队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鸳鸯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2/

执法三大队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十堰市浙江路第一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2/

执法机动大队

2

湖北三环汽车有限公司

工贸

2/

执法一大队

2

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

工贸

2/

执法二大队

3

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粉尘涉爆)

2/

执法三大队

3

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2/

执法机动大队

3

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2/

执法机动大队

4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工贸

2/

综合科

4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工贸

2/

法制督查科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销售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2/

执法一大队

4

十堰福堰钢铁有限公司

工贸(钢铁)

2/

执法二大队

4

郧西县陈家庄重晶石矿

地下矿山

2/

执法三大队

4

湖北三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

工贸

2/

执法机动大队

5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工贸

2/

综合科

5

十堰市博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贸(粉尘涉爆)

2/

法制督查科

5

房县开源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湖北省房县莫家沟矿区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矿)

露天矿山

2/

执法一大队

5

湖北德邦矿业有限公司(十堰市张湾区陈家坡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

露天矿山

2/

执法二大队

5

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三大队

5

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

工贸(铝加工(深井铸造))

2/

执法机动大队

5

湖北猛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粉尘涉爆、有限空间)

2/

执法机动大队

6

十堰科盟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2/

法制督查科

6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一大队

6

湖北天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粉尘涉爆)

2/

执法二大队

6

湖北亮博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粉尘涉爆)

2/

执法三大队

6

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巨森公司杨家垭采矿点)

露天矿山

2/

执法机动大队

7

湖北城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金属冶炼)

2/

执法一大队

7

湖北天海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品经营企业

2/

执法二大队

7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三大队

7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湖北省房县草池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露天矿山

2/

执法机动大队

7

湖北庐陵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机动大队

8

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竹溪县水坪镇大仙裕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露天矿山

2/

综合科

8

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小南沟采石场

露天矿山

2/

法制督查科

8

湖北巴山绿松石有限责任公司(竹山县秦古镇小寨绿松石矿)

地下矿山

2/

执法一大队

8

湖北鑫荣矿业有限公司湖北银矿

地下矿山

2/

执法二大队

8

易捷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工贸

2/

执法三大队

8

房县尧治河力澳矿业有限公司(长岭磷矿)

地下矿山

2/

执法机动大队

9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2/

综合科

9

湖北益群时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法制督查科

9

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培训机构

2/

执法一大队

9

十堰宏兆汽配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高温熔融)

2/

执法二大队

9

竹山县金龙节能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三大队

9

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医药企业

2/

执法机动大队

10

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综合科

10

山东森诺聚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工贸(粉尘涉爆)

2/

执法一大队

10

湖北宇浩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二大队

10

湖北鑫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非煤矿山

2/

执法三大队

10

湖北博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机动大队

10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机动大队

11

十堰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2/

执法一大队

11

郧西县郧祥烟花材料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2/

执法三大队

11

十堰市祥瑞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2/

执法机动大队

12

十堰市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2/

执法二大队

备注: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号)有关规定,对计划所列非煤矿山将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合理调整监管执法频次。


2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检查时间

企业数量

行业领域

抽查频次

责任科室(单位)

第一季度

2

工贸

2/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第二季度

2

工贸

2/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第三季度

2

工贸

2/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第四季度

2

工贸

2/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附件3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抽查类别

查事项

对象

对象数

查主体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含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7.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8.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9.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对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11.对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贸

企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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