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安办〔2023〕5号
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盟新井煤业露天煤矿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2023〕1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市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安全生产一时一刻都不能懈怠,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内蒙古阿拉善盟新井煤业露天煤矿这次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当前,我市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逐步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同时,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尤显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内蒙古阿拉善盟新井煤业露天煤矿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讲政治的高度,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部署、再加强,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漏洞、不留死角。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
涉矿县(区)安委办要深刻吸取阿拉善盟新井煤业露天煤矿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过筛子”的方式,立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逐一检查每一座生产、建设阶段的非煤矿山,督促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同类事故发生。重点检查:是否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层分台阶开采;是否擅自开采或者破坏矿(岩)柱或者挂帮矿体;台阶高度、台阶宽度、台阶坡面角、工作帮坡角、最终边坡角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在边坡坍塌风险区域生产作业且未及时撤出人员和设备;是否安排专人对采场边坡进行观察排查;是否按规定对采场边坡和排土场进行稳定性分析;排土场是否纳入设计范围;是否以生态恢复治理等名义回采利用排土场,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程序;未完成复工复产程序和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是否存在明停暗开、私挖滥采行为。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具体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治理到位,严防坍塌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工作组,对涉矿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矿山专项安全检查、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矿山专项安全检查请于3月4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三、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始终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春季攻势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加强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雷电、防爆、防超温超压等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工贸行业要紧盯高温熔融、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爆炸等重点,严格一线班组作业安全规程,采取张贴挂图等方式强化现场员工安全教育警示,严防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网络包车、客船游船等载客量大的交通工具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用车、货车非法载客行为,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进行全方位检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控。消防方面要组织开展厂房仓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养老机构、影剧院、旅游景区、文博单位、餐饮娱乐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民宿客栈等场所整治,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重点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等突出风险。城镇燃气领域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强化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执法检查。教育行业要加强中学、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强化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消防逃生的宣传教育,确保逃生通道畅通。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严防死守,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创造“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环境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市安委办将结合春季攻势的开展,会同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对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派出工作组明查暗访、重点督导,特别是针对不放心的企业、重大工程、关键场所等组织力量死看硬守,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频次、提高执法质量,严防带病作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机制,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或者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措施有力、救援到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