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申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15:08:45
来源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十安办〔202259

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申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院校、企业、研究院所:

根据《十堰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十安发202223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市安委会办公室拟组织选聘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1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可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生产专家、新闻工作者、社区干部、网格员、教师、律师、企业员工、市民等各界人士中选聘。市安委会各专委会、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积极推荐参选,名额数量要求见附表1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热心民主监督工作,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较强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能力;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作风扎实,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被推荐人将填写完整的《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推荐申报表》(双面打印、粘贴1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送至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或者将申报表原件扫描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jpg格式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616454514@qq.com)。建议采用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申报。

在职人员申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退休人员及其他人员可由原单位或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专委会、市安委会有关单位等签署推荐意见。

(二)审核。市应急管理局对推荐的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遴选、确定拟聘监督员名单。

(三)公示。在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拟聘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十堰市应急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聘(证)书,并在官网公布受聘监督员的基本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挖掘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切实把长期关注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储备,热心民主监督的优秀人才推荐到监督员队伍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齐心协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推荐申报表》,可以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社会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确保选聘人员在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公道正派,严格把好第一关。

(三)通知到位,及时申报。申报时间截止920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通知申报人及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汪柄坤、何娟8667387

联系地址:张湾区北京北路88号,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602室)

附件:1.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名额分配表

2.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推荐对象汇总表

3.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推荐申报表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96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96日印发


附件1

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行业

至少推荐人数

丹江口市

5

郧西

5

竹山

5

竹溪

5

5

张湾区

5

茅箭区

5

郧阳区

5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3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3

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

2(合计42名)

市人大代表

10

市政协委员

10

  

不限

   

108

附件2

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章)县市区或专委会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4






5












附件3

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推荐申报表

填报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1近期

免冠照片

粘贴处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就业情况

在岗退休

其他:

毕业

学校


学历/学位


所学

专业


现从事

专业领域


年限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QQ号码


单位

全称


传真  电话


单位

地址


邮政

编码


企业代表   网格员   民主人士□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劳动模范   □   □   媒体从业者□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市级以上和处分


被推荐人诚信承诺

被推荐人承诺书

本人愿意参聘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并承诺如下:

1.本人所填写、提供的参聘材料真实有效;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提出的举报、意见和建议承担相应责任。

                      被推荐人(签字):

                            

                 

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意见

(必须由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十安办〔2022〕59号%2B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