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撰写时间
2021年06月28日 11:15:00
来源
危化品安全管理科

十安办〔2021〕24号

丹江口市、郧西县、郧阳区政府,武当山特区管委会:

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十危化安专〔2021〕2号)的要求,市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3个专委会于20216月25日至27日派出2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郧阳区宏山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等14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66条问题和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十堰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爆炸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迅速召开了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纵深安排部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最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地党政主职均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决策部署,特别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紧扣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强力传导安全生产压力,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了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浪潮。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均立即行动,全力以赴投入到了查隐患、强整改、保安全的工作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清单见附件),主要是以下2个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排查隐患不全面不系统。

一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自查自改不深入、不具体,仍然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看待,对上级部门部署开展的工作不落实、不执行,如“岗位四知卡”工作、“特殊作业全程录像”工作各级会议次次讲、反复讲,仍然有企业不能执行到位;对长期存在的隐患习以为常,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熟视无睹,没有把隐患当做“敌人”看待,没有通过“溯源”机制找到问题根本;少数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存在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等严重问题。

(二)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上不专业不彻底。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刻汲取“6·13”事故教训,部署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然而在通过多轮次的企业自查、部门排查,问题和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市检查组检查了14家企业,除2家停产外,其余12家企业存在66条问题,平均一家企业有5条,最多的一家企业有11条之多。全国全省多次部署开展的超生产经营范围筛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筛查等工作,少数部门置若罔闻,未能发现。

三、工作建议

(一)严格执法,迅速落实整改工作

各县市区要逐条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标准要求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于一般隐患,由其行业监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限期整改到位;构成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情形,要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大检查中发现涉及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做到逢案必立,有违必罚,并按上限罚款,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款的情形,一律依法移交追究刑事责任。全面落实“四个一批”(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一批,经济处罚一批,停产整改一批,提请政府关闭一批)。严格落实四个清零(即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清零,自动化控制改造清零,从业人员规定学历资质水平达标清零,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达标清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同时,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标准,督促企业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对重大隐患开展溯源整改。

   (二)举一反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隐患问题,按照“近期治标措施要狠要硬、长期治本措施要实要稳”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机制、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从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落实等方面认真查找问题,特别是从教育培训、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深入查找短板和不足。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内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调动全员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管理,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走向深入。

(三)严肃追责,及时反馈整改信息

省、市纪委监委已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省应急管理厅已作出明确要求,在抽查中如果发现应纳入“四个一批”而没有纳入,“四个清零”没完成仍在生产的,将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监管工作中,对排查整治工作思想认识不高,行动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效果差,甚至排查整改阳奉阴违搞形式、走过场,徇私舞弊,瞒天过海,虚假整改、不整改的部门和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一盯到底,一查到底,并将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的有关问题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问题隐患清单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危险化学品专委会办公

十堰市烟花爆竹专委会办公室   十堰市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问题隐患清单

一、郧阳区

(一)十堰市郧阳区宏山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电石储存仓库、室外桶装电石防雨、防潮措施落实不到位;

2.低压配电室配电柜上存放杂物,没在配置绝缘鞋、手套等安全保护物品

3.乙炔压缩机电气设备电线穿管保护不密闭;

4.充装间乙炔钢瓶大部分没有防护罩,存放大量钢瓶,没有及时搬离存放乙炔钢瓶仓库;

5.消防水泵电线明敷没有采用穿金属导管等安全防护措施,消防水泵未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房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未设置具有防火功能的门,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利用液氧储罐直接向杜瓦瓶分装液氧,不符合规范要求;

7.二氧化碳分装间设置二氧化碳气化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8.氮气、氩气充装台未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及放散管,未设有吹扫放空阀并放空管接至室外安全处,氧气安全阀及放散管安装设置等不符合规范规定;

9.氧气与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充装间在同一建筑内,之间隔墙的设置不符合防火墙设置的规定要求;

10.液氧储罐与医用氧气充装间的防火间距不足;

11.氧气、氩气等充装间存放大量钢瓶,不符合安全要求。

(二)郧阳区天彩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1.鞭炮仓库、烟花仓库堆放的鞭炮、烟花达不到墙距要求,占用仓库内大门通道。

2.2个室外消火栓均设置在仓库区高坡菜地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水泵房采用铁皮板房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消防水泵采用自吸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十堰市辉煌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该企业于20216月14日停止生产。经现场查阅20216月17日视频监控系统,确认处于停产状态。

(四)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大柳丰收石灰厂矿

1.采石场885920平台形成高边坡;

2.采石场920平台以上开采场面混乱;

3.采石场885平台有积水,不能正常排出。

4.碎石场电气设备电线敷设零乱,配电箱设置在露天;

5.碎石场配电房与零件仓库设置在同一房间,随意堆放零件杂物;

6.碎石场破石机进料口没有安全防护设施。

(五)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郧阳区鲁家沟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

现场检查确认,按规定要求处于停工状况。

二、丹江口市

(一)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

1.17羟车间管道无介质流向标识;部分管道为塑料管道;甲类车间使用铁质工具;反应釜使用水银温度计;压力表未在最高工作压力处设置红线标识;使用的风机防护罩孔径过大。

2.黄体酮车间压缩空气储罐底部未固定;使用的三足离心机不满足要求;加氢车间部分管道法兰未进行防静电跨接;氢气管道使用塑胶软管且接口处使用铁丝绑扎。

3.氢气供气区使用铁质工具;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操作规程;供气区顶部使用的接线盒不防爆;

4.储罐区甲醇罐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探头显示数值有误;储罐区有分装作业;分装区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为员工配备的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

5.液体仓库入口处无人体静电释放装置;物料的品种标识及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全;仓库内可燃气体检测探头检测范围不能全覆盖储存区;仓库门口安全标识不全。6.中控室未设置应急灯;停产期间可燃气体检测装置报警器未通电;未见报警及故障处理台帐记录;

7.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导则进行修订;特殊作业票证不完善,填写不规范,特殊作业未进行全程录像。                  丹江口市化工园区:1、红线区内的居民搬迁进展和部分区域封闭管理进展缓慢。2、双电源回路建设迟缓。3、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有化工专业、有化工行业背的专职管理人员形同虚设。

(二)湖北供销惠侬烟花爆竹丹江口有限公司

1.烟花仓库内存在开箱作业现象;仓库内邻墙一侧安全检查通道较窄。

2.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不全,未填写维护保养内容;产品出入库记录不完善。

(三)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见参与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记录;

2.部分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无整改时限及责任人签字,未见整改验收人签字确认;

3.精萃车间(甲类)使用铁质非防爆工具;部分风机电力线缆防爆保护套管破损;部分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岗上墙,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车间内停用设备无停用标识或及时拆除;精萃车间部分可燃液体储罐未进行两点接地;离心机底部管道部分未采用柔性链接,部分液体管道的手柄阀应改为手轮阀;

5.储罐区卸料口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和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卸料口底部无积液装置,无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除锈作业未见教育培训及风险分析记录;

6.企业生产的同时进行改造,施工现场个别地方管理不到位,临时用电线缆拖地,未加设漏电保护装置;

7.锅炉间的高水位报警未及时处理;锅炉间可燃气体探头数量不足;

8.企业施工改造现场涉及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等多种特殊作业,特殊作业审批不完善,部分特殊作业未见票证;部分特殊作业票证填写不规范,特殊作业未进行全程录像,存在个别代签现象,部分表格未填写完整形成闭环,动火作业票可燃气体分析不到位,以上问题属再犯;

9.对承包商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承包商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部分协议已过期;

10.报警记录及故障处理台账不完善;

11.发酵车间、精萃车间、精烘车间未完善三同时手续。

(四)汉江集团丹江口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停产改造状态)

1.电石成品库使用的风扇防护罩周边有利角未切割,防护罩孔径过大;电石库屋檐不足以应对极端天气情况下的防雨要求;

2.工业气瓶使用不符合要求,气瓶倒放,安全附件不全,并且未配备灭火器;临时用电电力线拖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协议不完善.

3.未见可燃气体检测装置报警及故障处理的相关记录。

三、郧西县

(一)十堰金风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储罐区3个危险化学品储罐设置在密闭建筑物内,5个危险化学品储罐设置在半敞开式建筑物内,不符合规范要求;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储罐未设置液位计、温度表等安全附件;储罐通气管径不合格;从储罐人孔盖敞开卸料;储罐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喷水冷却装置;储罐区未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储罐区与相邻砖木结构建筑(停用)防火间距不足。储罐分装台静电接地装置设置不规范;防爆电器电线穿管保护不规范;二甲苯等原料分装未采用密闭设施设备。

2.树脂仓库桶装树脂、桶装稀释剂等原料混存;仓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树脂仓库区周围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成品回收仓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仓库为砖木结构建筑物,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仓库区周围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3.色漆车间防爆电器线路有2处部分套管采用塑料软管,穿管保护不规范;储罐区、色漆车间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无人值班的部位;架空电力线(有绝缘层)穿越色漆车间。

4.厂区内、室内消防管网和消防栓达不到规范要求。

5.公司未聘请具有质资的运输车辆运输成品油漆。

(二)郧西县交投砂石料有限公司上津镇绞肠沟村郭家沟矿区采石场

1.采场上山公路、排土场和碎石等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且未做变更处置;

2.上山公路凿岩区无安全警示标志;

3.石料场露天柴油储罐放置在石头堆上,采用自流加油,人孔盖敞开卸油;

4.石料场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护围栏;

5.施工上山便道采用巨石边挡;施工山体有开裂和浮石现象;大量石料灰堆放在山沟口;

6.项目设置活动板区未配备灭火器材。

(三)郧西县中醇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1.分卸间分装设备(枪)不规范;

2.所有阀门扳手采用非防爆的铁质工具;

3.车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泵管道锈蚀严重;

5.储罐卸料口与静电接地装置间距不足;

6.未配置移动泡沫灭火系统;

7.室外消火栓管道管网及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

8.无风险告知牌。

9.经营范围与证照不符。

四、武当山

(一)湖北交投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武当山服务区加油北站

1.罐区地下水水位过高未及时抽排;

2.使用的抽水泵未采用固定线路,电力线未穿镀锌钢管保护。

(二)中国石化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老营加油站

1.罐区地下水水位过高未及时抽排;

2.使用的抽水泵未采用固定线路,电力线未穿镀锌钢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