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撰写时间
2021年06月15日 11:15:00
来源
综合协调科


十安办〔2021〕20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张湾区6·13事故深刻教训,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特制订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汲取6·13事故教训,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努力打造安全城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管道破损、老旧、泄露建筑物占压违法施工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问题;燃气站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急反恐预案编制不完善、应急反恐器材配备不齐全、场站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弱问题;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从业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的问题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以及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防排水、通风、供配电系统及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设施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以及防冒顶片帮、防透水、防火灾工作落实情况;露天矿山边坡边帮和排土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尾矿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放矿不规范;综合治理、库长制和五人包保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按标准和设计建设完善安全设施、按规定生产工艺和能力排放(堆放)尾矿情况。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十小场所”、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民宿、合租公寓违规搭建、违章操作、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联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城市外卖快递摩托车、电动车违章管控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急弯、团雾积水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和方案实施,深基坑基槽变形监测、坑槽积水和周边堆载,高大模板脚手架所用建筑周转材料性能,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使用维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员持证到岗、使用维护存在的安全隐患;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储存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隐患;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景区的客运索道存在的问题,严禁违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技术力量、资源条件、质保体系、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

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企业火灾、爆炸和灼烫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工贸。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校园。重点整治校园安防设施到位情况,解决好八件套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等问题;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制度。

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重点治理旅游景区内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针对网红吊桥、玻璃栈道、乡村游等新业态、新事物要重点检查、防范。

油气长输管道。重点整治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违法违规施工,建筑占压、侵占管道保护区等问题。

民航、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两个至上,安全第一,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强化责任落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严肃追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乡镇、街办任务分工。各专委会要落实责任,统筹督促各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隐患排查情况,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排查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立即从严整改。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坚决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四)及时准确报送。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市安委办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每日下午17点前汇总本县(市、区)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准确、准时报送。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要落实督促、统筹职能,督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开展排查工作,按时报送表格。

(五)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市政府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要求高、纪律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不端正、纪律不严肃的,将会严肃追责,纪检部门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暗查。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2021年6月18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汪柄坤,电话:8667387。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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