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县市区2018-2019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整改情况的通报

撰写时间
2021年08月10日 11:41:37
来源
调查评估科

十安办〔202132


各县市区安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十堰东风中燃公司“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市安委会办公室对2018—2019年度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清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依据各县市区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的2018—2019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通过清查发现全市共存在24起生产安全事故中52条责任追究未落实到位,其中11人追究刑事责任未落实到位、9名企业负责人和13家事故责任企业行政处罚未落实到位、10名干部和5家行政单位追责问责未落实到位、其他4条未落实到位,严重影响了事故调查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通过清查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如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17”一般触电事故(2018年),仅凭县分管领导对“企业请求免除行政处罚的申请”予以酌情处理的签批意见,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至今未予立案处罚。

二是跨部门工作衔接协调不顺畅。在多起责任事故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中,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与司法机关协调落实工作不顺畅,存在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线索不及时,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时间处于在侦状态,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迟迟执行不下来等问题。如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17”一般触电事故(2018年),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在2021426日才将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的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郧阳区十堰市恒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6·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2018年),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在202092日才将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的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2168日移送检察院起诉;房县广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4·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2018年),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罚款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后,又经法院调解由应急管理部门继续执行且至今行政处罚罚款未全部缴纳到位。

三是事故调查工作力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突出。当前,基层事故调查机构不全、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工作水平不高的情况比较普遍,致使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不清晰不透彻,性质判定把握不准确,有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的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如张湾区十堰九州龙城小区“10·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2018年),事故调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认定不精准,导致在执行行政处罚时要重新调查认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湾区车城路82号周仁峰装饰装修项目“7·13”一般触电事故(2019年),事故调查对责任企业的行政处罚建议与行政处罚的具体执行不能有效衔接,导致行政处罚至今未能落实;开发区平利物流托运有限公司“5·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2019年),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的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经公安机侦查后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予以退回。

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20217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清查发现的24起生产安全事故中52条责任追究未落实到位问题,以“点对点”的方式进行了督办,要求各县市区于7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附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相关县市区均反馈了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从政府层面,5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40条、正在整改中8条、未整改4条,其中武当山特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竹溪县在政府层面清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司法机关对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正在起诉判决阶段2条,行政处罚罚款移送法院强制执行阶段5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各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从政府层面正在进行整改的8条问题和未整改的4条问题,要一抓到底,闭环消号,归档备查,决不能轻轻放过,再拖成陈年旧账。对移送司法机关执行的7条问题,要加强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法院的刑事判决结果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情况,并将最终落实情况收集归档。各县市区安委会要自行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

(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全面分析本地区事故评估工作情况,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问题,要抓住本地区安全生产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防范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公职人员追责问责不落实或变相落实、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工作明显滞后等问题,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狠抓落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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