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安办〔2021〕19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各级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案例,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十堰“争当标兵、走在前列、开创新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安全文化、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每两个月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媒体曝光情况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其中,六月份报送一次,市安委办结合信访举报、执法检查等,每月在市主流媒体至少曝光一个典型案例。持续畅通“12350”举报电话平台,及时办理和反馈群众来电诉求,积极向市委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制定出台《十堰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2012年以来全市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以上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等人员伤亡事件,进行收集整理,拍摄成宣传短片,以案释法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积极组织参与“网上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等线上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宣传微视频、微动漫等公益广告,发送安全公益短信。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提高安全宣传“五进”的精准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今年的换届工作,对新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细则》专题培训,把《办法》《细则》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荆楚网湖北应急信息网”“湖北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媒体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的固定宣传阵地、各类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文化产品。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把安全宣传“五进”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创建、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动落实。组织参加“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展示交流、抖音话题创作、安全志愿者行动等系列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活动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办考核。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安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27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
十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俊峰8650979,18371977896。邮箱:syyjglzwxx@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docx
附件3:安全生产月标语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 |||||||||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 专题宣传活动 |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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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市(州)每两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 曝光问题隐患( )条,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 |||||||||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 活动 |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设并用好各类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各类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 |||||||||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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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通信地址 |
注:5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syyjglzwxx@163.com
附件3
安全生产月标语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防范和化解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
3.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6.多看一眼,安全保险;早防一步,少出事故
7.生命最可贵,安全第一位
8.不立规距不成方圆,不守规章难保安全
9.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10.安全和效益结伴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11.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明建设
12..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3.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14.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15.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16.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17.人人注意安全,家家安居乐业
18.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19.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20.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附件:十安办〔202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