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20年11月03日 16:53:57
来源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应急(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038号转发你们,各县市区严格对标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表的填写说明规范填写申报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请各县市区于113017时前将申报的科技项目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庚,8679110,18162466098。

邮箱:277650424@qq.com。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