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20〕38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严格对标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表的填写说明规范填写申报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请各县市区于11月30日17时前将申报的科技项目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庚,8679110,18162466098。
邮箱:277650424@qq.com。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