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概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农业机械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9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3起,死亡24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458.63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8起、下降29%,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2人、下降45.83%。
工矿商贸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9月份,全市工矿商贸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9起,下降81.82%,死亡人数同比减少9人,下降81.82%。
交通运输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9月份,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运输类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一般交通运输类生产安全事故91起,死亡22人,受伤85人,直接经济损失303.63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9起,下降24.17%;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3人,下降37.14%
二、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工矿商贸各行业事故情况: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建材行业、机械行业、特种设备、燃气、商贸(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建设施工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
2.工矿商贸事故按事故类别分类。
(1)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2)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
三、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2023年1-9月份,未接到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房县、郧阳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事故报告。丹江口市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茅箭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
四、工作建议
1.持续紧盯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标对表任务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发力整治、精准执法,确保年底结硬账。持续跟踪督办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形成整改闭环,坚决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好、问题消除掉。
2.加大督查力度,保持安全生产严管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大、隐患多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以真督实查撬动行业主管部门自觉履职。针对节日、气候、四季度生产经营规律特点,督导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强化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2022年1-9月份,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均为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建设安全专委会要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重点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暗访暗查,深入查找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转、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不利态势,切实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推进标准化创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市、区)要充分用好企业标准化创建激励政策,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督促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严把质量关,加快企业标准化评审进程,完成今年既定目标任务。
5.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会群体安全意识。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宣教活动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丰富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宣讲安全和应急知识技能,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主题。充分运用户外显示屏、LED、微信、广播、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两个清单指引”,打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持续落实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举报安全隐患问题,凝聚群治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