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概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商贸、农业机械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0起,死亡13人,受伤57人,直接经济损失170.73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9起、下降39.39%,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9人、下降59.38%。
工矿商贸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未收到工矿商贸事故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运输类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一般交通运输类生产安全事故60起,死亡13人,受伤57人,直接经济损失170.73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9起,下降32.58%;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人,下降38.10%
二、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未接到竹山县、市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事故上报。市辖区发生交通运输类事故14起,死亡6人,受伤9人;丹江口市发生交通运输类事故17起,受伤17人;竹溪县发生交通运输类事故12起,死亡5人,受伤8人;郧西县发生交通运输类事故9起,受伤15人;房县发生交通运输类事故6起,死亡2人,受伤6人;郧阳区发生交通运输类事故2起,受伤2人。
三、各县市区事故直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统计直报生产安全事故60起,准时直报29起、超期上报31起,总体按时直报率48.33%。其中竹山县、武当山、经开区直报道路运输事故数为0;竹溪县上报事故12起,准时直报9起,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为75%;郧西县上报事故9起,准时直报6起,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为66.67%;房县上报事故6起,准时直报3起,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为50%;市辖区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上报事故14起,准时直报6起,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为42.86%;丹江口市上报事故17起,准时直报5起,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为29.41%;郧阳区道路运输事故上报事故2起,准时直报0起,事故7天按时直报率为0。
四、工作建议
1.加大检查力度,保持安全生产严管态势。各级安委办和专委会要分级分行业发挥安全生产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以真督实查推动各项工作真抓实干。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重拳出击整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加大曝光力度,形成“一企受处罚、多企受教育”的警示效果。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实行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提高震慑力。
2.紧盯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各专委会和各部门要扛责上肩、履责于行,严格按照“三个责任”“三管三必须”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行动见实见效。要全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标对表任务要求,逐一加快落实,确保年底结硬仗。要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大排查、大宣传、大演练、大执法、大督查五大专项攻坚行动,守牢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常抓不懈,持续做好调查评估统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强化措施,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质量,特别是道路运输事故统计直报工作。要加强与同级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归口直报、应报尽报、应统尽统”,防“漏”防“迟”。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到“六个100%,两个90%”。
4.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动员,灵活用好政策措施,积极落实激励政策,进一步发动有资质、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争应创尽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