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商贸、农业机械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21人,受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1632.63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2起,下降46.67%,下降幅度比全省低1.14个百分点;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0人,下降65.57%,下降幅度比全省高23.98个百分点。亿元GDP死亡率0.019,比全省高0.001。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617,比全省低0.137。未发生重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期无较大事故。
工矿商贸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613.76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15.38%,下降幅度比全省低25.8个百分点;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人,下降67.57%,下降幅度比全省高26.46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全省其他市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矿商贸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运输类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一般交通运输类生产安全事故37起,死亡9人,受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8.87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0起,下降51.95%,下降幅度比全省高3.09个百分点;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下降62.50%,下降幅度比全省高25.35个百分点。
二、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采矿业(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619.12万元。同期无事故。
(二)制造业:发生一般事故6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762.33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增加4起,上升200%;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人,上升150%。
(三)建筑业(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改造):发生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27.31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6起,下降75.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下降71.43%。
(四)批发业(建材):发生一般事故1起,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
(五)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发生一般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人,下降96.15%。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一般事故37起,死亡9人,受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8.87万元。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0起,下降51.95%;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下降62.50%。
三、工矿商贸事故按事故类别分类情况
(1)机械伤害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3起,上升300%;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
(2)高处坠落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起,下降60.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50.00%。
(3)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50.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0.00%。
(4)物体打击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
(5)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50.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0.00%。
(6)冒顶事故1起,死亡4人。同期无事故。
(7)道路运输事故37起,死亡9人,受伤3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0起,下降51.95%;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下降62.50%。
(8)其他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仅有直接经济损失约2.87万元。
四、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2022年上半年,郧西县、房县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竹山县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4人;茅箭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张湾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丹江口市、竹溪县、郧阳区、经开区分别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武当山特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
五、工作建议
1.切实强化工业(制造业)行业安全监管。2022年上半年,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其中6起为工业(制造业)事故,死亡5人,分别占比54.55%、41.67%。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工业安全专委会要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突出中小微工业企业,开展重点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暗访暗查,深入查找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转、遏制工业企业事故多发的不利态势,切实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切实加大灾害性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力度。5月份以来,全省全市进入汛期,天气变化较为猛烈,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更多不确定因素。十堰地处山区,局部地区短时强降雨天气(俗称“坨子雨”)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进一步完善气象、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大风等预警信息,要始终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遇有大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预警,要及早停止户外作业,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3.切实加强老旧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夏季天气高温炎热,是水、电、气使用高峰。全市各地存在部分老旧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和管道,可能存在因负荷过大导致短路、爆管、损坏,从而引发事故的风险。各相关部门、企业要提前对各类管网、管线进行摸底排查,深入查找老旧管线安全隐患,针对夏季高温季节居民用户、企业对水、电、气使用的需求及引发事故的现实风险,积极采取入户提示、短信提醒、公示告知等方式,督促居民用户和企业注意防范安全风险,确保使用安全,坚决杜绝老旧设备设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前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设计复核、技术复核工作的基础上,以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认识标准化达标创建的积极意义,迅速启动、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充分动员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
5.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重点隐患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结合国安委15条“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20条“铁办法”,把隐患排查作为首要任务常态抓、动真抓、细致抓,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实打实地把问题找出来,点对点地把隐患消除掉。认真、坚决、常抓不懈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自觉主动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努力将各类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6.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法》、国安委15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20条“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普及,弘扬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力度和宣传广度,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