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成坤、卢贵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投入的建议》(第30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市财政局提出的会办意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投入工作现状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心和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和制度供给,财政部门在每年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能够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和保障各类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本着“预算列足,拨付给足,安排用足”的原则,将涉及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有力地支持和服务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能力条件建设得到较大提升,特别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取得长足发展。2022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自然灾害“零死亡”,森林火灾“零发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二、全市安全生产投入工作进展
市财政局在保障应急资金原有资金预算口径的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创新投入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提升了财政资金在应急资金工作中的绩效。
一是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经费70万元,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安全生产表彰奖补资金160万元列入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予以奖励。
二是进一步加强抢险救援工作,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奖补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提高我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从2022年度起,市财政安排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奖补资金200万元。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设立安全生产专家经费,每年100万元,并纳入市应急管理部门年度预算。
四是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关心、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十堰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试行)》,对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3000至5000元奖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解决。
五是强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支撑,将市直21个专委会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每个专委会每年预算1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
六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指挥中心智能处警系统升级、指战员能力提升、前突先导车研发经费、消防训练基地融合项目建设,安排资金5603万元;急救援装备购置及维护经费4263.7万元。
七是加大应急管理部门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2022年度为应急管理部门安排应急执法用车、执法服装购置经费65.88万元;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费68.6万元;办公用房、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建设资金350万元;应急管理专项经费41.4万元;购置应急抢险移动通讯指挥用车,购车资金245万元纳入2023年度财政保障范围,在各部门年度预算缩减的情况下,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与2021年相比增加6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市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按照“一年起步实施,两年基本建成,三年运行完善”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执法监管和事故救援能力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制度供给,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同时加大督办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感谢你们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