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刘萍 填报日期: 2021 年 3 月 9 日自评得分: 86.6 | ||||||||||
项目名称 | 房租运行成本 | 项目编码 | ||||||||
主管部门 |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十堰市备灾中心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市对下转移支付□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 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 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评分依据 | 未执行完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1.73 | 10.28 | 88% | 17.6 | 指标明细表,指标执行情况表 | 因中心属公益2类事业单位,房租收入减免及用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评分依据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年度绩效目标1:完成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税金(80分)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税金及附加 | 10 | 按房租收入缴纳税金 | 11.73 | 0 | 0 | 未缴纳税费 | 因中心属公益2类事业单位,房租收入减免及用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40 | 合同约定租金62万元 | 房租收入达到50万得30分,达到55-55万得35分,55-60万得38分,60-61万得39分,61-62万得40分 | 房租收入62万 | 60.55 | 39 | 非税收入 明细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30 | 可出租面积799平米 | 商户对承租房的使用 | 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 ≥95% | 30 | 满意度调查表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 | 1.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60分。 | — | — | (负数) | — | ||
合计 | 86.6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总额(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当年预算调整金额、上年结余、上级转移支付等),“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项目绩效自评表》的具体填列说明详见后附件)。 2.附件要求: ①2020年该项目的部门预算报表和项目库报表,预算调整的申报审批文件(如涉及需提供),以及印证项目资金预算数的其他佐证资料; ②2020年国库指标支付系统中该项目的指标执行明细表(区别于预算执行查询报表); ③2020年绩效目标批复表和公开表(目标批复文件和公开文件); ④项目执行部门2020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管理科室工作计划及总结亦可)与项目相关内容摘录; ⑤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真实有效的佐证资料; ⑥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编列附件目录,并根据逻辑关联性,在“评分依据”中列示对应项目附件序号。重复资料无需提供。 |
附件1-1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刘萍 填报日期: 2021 年 3 月 9 日 自评得分: 99 | ||||||||||||||||||
项目名称 | 救灾物资仓储运行费 | 项目编码 | ||||||||||||||||
主管部门 |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十堰市备灾中心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市对下转移支付□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 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 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评分依据 | 未执行完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20 | 指标明细表,指标执行情况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评分依据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目标1:库存保管救灾物资,以备灾害来临时有质高效的提高工作质量,保持保量,更快更好的完成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8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库存救灾物资 | 10 | 保证库存救灾物资不发生霉变及变质 | 以不发生库存物资变质为标准 | 100% | 100% | 10 | 保证物资的质量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完成救灾物资的调运、发放工作 | 20 | 及时高效完成当年上级下达的库存及调运救灾物资的工作 | 及时高效完成当年上级下达的库存及调运救灾物资的工作 | 100% | 100% | 20 | 让受灾群众感受到政府工作的温暖 |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 | 受灾群众满意度 | 服务好全市以灾群众,对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社会更和谐 | 95% | 95% | 19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1.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 | — | (负数) | — | |||||||||
合计 | 99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总额(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当年预算调整金额、上年结余、上级转移支付等),“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项目绩效自评表》的具体填列说明详见后附件)。 2.附件要求: ①2020年该项目的部门预算报表和项目库报表,预算调整的申报审批文件(如涉及需提供),以及印证项目资金预算数的其他佐证资料; ②2020年国库指标支付系统中该项目的指标执行明细表(区别于预算执行查询报表); ③2020年绩效目标批复表和公开表(目标批复文件和公开文件); ④项目执行部门2020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管理科室工作计划及总结亦可)与项目相关内容摘录; ⑤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真实有效的佐证资料; ⑥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编列附件目录,并根据逻辑关联性,在“评分依据”中列示对应项目附件序号。重复资料无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