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备灾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737134716/2021-342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17:2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备灾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版)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十堰市备灾中心整体支出目标设定明确,预算执行到位,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优质高效完成了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当年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97.8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1.预算执行率情况。

  

备灾中心部门整体预算指标390.61万元,全年执行数347.61万元,执行率88.99%,年末结转结余43万元。

  

2.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次自评结果显示,备灾中心部门预算编制基本符合全年各项实际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措施及职责履行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当年结转43万救灾物资采购指标未完成,因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于12月指标拨付到位,办理采购手续未及时支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有关制度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确保预算资金按规定合理、高效使用。

  

2.)完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绩效评价水平。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情况。

  

1) 本次绩效自评的结果应用体现在:一是便于单位了解绩效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便于加以改进,落实主体责任;

  

2) 便于主管部门了解在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便于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便于财政部门了解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绩效及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3.拟公开情况。介于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绩效公开情况待有关部门批示。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述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重要职能、人员、机构情况和部门支出情况。

  

十堰市备灾中心(简称备灾中心)是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地址:十堰市天津路78-5号。在职9名,退休1人。主要职责:开展社会捐助;接收和管理捐款捐物;负责救灾物资的调度及安全保障供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备灾中心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资金108万,上年结转50万元,追加财政资金预算234.056万元。全年部门整体预算指标390.61万元,全年执行数347.61万元,执行率88.99%,年末结转结余43万元。

  

2.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市委政府下达重点工作及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2019备灾中心由原民政局转隶到应急管理局。在2020年的工作中单位继续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抓好理论学习;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做好防汛救灾物资调运;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入库和发放;做好隐患排查,确保库房安全;做好市委巡察迎检工作;抓履职,开展各项创先争优工作;做好中心全面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资金情况分析(包括执行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上年结转

本年实际预算数

执行数

财政收回

本年结转
结余

备注

年初

预算数

追加

预算数

追减

预算数

小计

1

十堰市备 灾中心


50

108

282.61


390.606

347.61


43


  

2)偏离原因分析。当年结转43万救灾物资采购指标未完成,因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于12月指标拨付到位,办理采购手续未及时支付。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保证每个目标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均得到合理分析)。

  

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2020年度备灾中心在应急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领导和相关科室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全市救灾工作大局,上下齐心,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救灾物资储备的在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单位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显著成。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及资金争取,当年预计争取省级代储费30万,实际完成51万,项目完成比例170%;争取应急储备库项目一个,项目全部资金8370万元,当年资金19.7万元。

  

救灾物资采购,当年预计采购救灾物资50万元,实际采购救灾物资93万元,项目完成比例186%

  

救灾物资储存,年初计划储存棉被20000床,棉衣18000件,毛毯6000床,毛巾被25000床,食用油2000壶,大米3万斤,棉大衣5000件,年底储存棉被24265床,棉衣18208件,毛毯6087床,毛巾被25316床,食用油2430壶,大米49640万斤,棉大衣11064件。均达到年初目标。完成率109%

  

救灾物资的调支及发放,年初预计调运及发放物资约20余车次,完成上级下达的救灾物资调运及分配工作,将救灾物资及时送达灾区。完成率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从社会效益指标进行评价,在规定时间内用质优救灾物送达灾区,满足灾区对救灾物资的需要。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3.合规性情况说明

  

对部门(单位)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阐述,如存在问题,请具体说明情况。

  

备灾中心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资金严重不足,但是在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严格按照主管局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认真完成任务,全面履行职责,提升学习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考评经验和结果很好地指导本单位以后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与灵活运用。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1 4 8

  


  


                                                                                                                                                                                                                                                                                                                                                                                                                                                                                                                                                                                                                                                                                                                                                                                                                                                                                                                                                                                                                                                                                                                                                                                                                                                                                                                                                                                                                                                                                                                                                                                                                                                                                                                                                                                                                                                                                                                                                                                                                                                                                                                                                                                                                                                                                                                                                                  

附件2-1: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刘萍 填报日期:202148 日 自评得分: 97.8

单位名称

十堰市备灾中心

基本支出总额(万元)

106.55

项目支出总额
(万元)

284.06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未执行完原因和改进措施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390.61

347.61

88.99%

17.8

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于12月指标到位,因办理采购手续未及时支付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目标1:(5分)资金争取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上争取资金

5

对上争取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

完成值达到30万,记满分;未达到20万按完成比例扣分

30

51

5

 

年度目标2:(5分)项目争取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争取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5

立项依据

完成1个项目争取记满分,未达到不得分

1

1

5

 

年度目标3:(25分)采购救灾物资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资金量

5

完成上级部门分配采购任务

完成值达到50万,记满分;未达到50万,按完成比率计分.

50

93

5

 

质量指标

正品采购

5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

依照程序,三家单位招标

在中标单位采购

合规

5

 

时效指标

采购及时

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按照时限要求采购到位。

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得满分;未按规定时间采购不得分。

按规定时限完成

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5

 

成本指标

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5

采购救灾大米、食用油、棉被、棉衣、夏季棉被

执行竞争性磋商价格得满分,示执行不得分

按照竞争性磋商价格执行

按照竞争性磋商价格执行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救灾物资满足灾民需求

5

救灾物资采购定时尽量满足救灾需要,让困难群众及时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在规定时间内用质优救灾物资送达灾区,满足救灾需要得满分;未满足得零分。

按规定完成

满足救灾需要

5

 

年度目标4:(20分)救灾物资储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储存救灾物资的面积

3

《湖北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标准》

满足《湖北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标准》得满分;未满足标准按比率得分。

2213-3321

2300

3

 

储存救灾物资品种

3

《湖北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标准》达到68个品种。

储存40-68品种得满分,20-40品种扣一分,不足20品牌得1

68

10

1

 

库存救灾物资数量

3

年初计划储存棉被24000床,棉衣18000件,毛毯6000床,毛巾被25000床,食用油2000壶,大米5万斤,棉大衣10000件。

储存物资完成每年计划数的满分;未完成计划不得分。

按年初计划

储存棉被24265床,棉衣18208件,毛毯6087床,毛巾被25316床,食用油2430壶,大米49640万斤,棉大衣11064件。

3

 

质量指标

救灾物资收发管理

3

有救灾物资财务管理台账和物资进出审批制度,救灾物资账务相符。

按照相应制度执行且物资账物相符得满分;未执行相应制度物资账物相符酌情得分;未执行相应制度且账物不符不得分。

按管理制度执行

建有台账,手续合规,账物相符

3

 

救灾物资安全管理

3

库存物资管理达标(防潮、防火、防盗),有专人保管

库存物资安全责任零事故得满分;出现安全事故不得分。

保证物资安全

已达标

3

 

 

 

代储物资妥善保管

3

省级救灾物资代储保管

符合储存规定得满分;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符合省级储存规定

达标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库存物资满足救灾需要

2

受众面覆盖因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对县市区补充救助。

救灾辐射面广得满分;救灾辐射面小酌情得分。

满足救灾需要

当年救灾实际发放33284件救灾物资,价值107.56万元。

2

 

年度目标5:(25分)救灾物资的调运及发放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储存调运

10

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分配方案调运到位,无挪用和向灾民收取费用、擅自调用储备物资等违规问题发生。

根据分配方案调运物资,无违规问题发生得满分;未按分配方案无违规问题发生酌情得分;未按分配方案且发生违规问题不得分。

100.00%

100.00%

10

 

及时性指标

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工作

5

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救灾物资调运及分配工作,将救灾物资及时送达灾区。

按时间节点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工作得满分;未在时间节点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不得分。

100.00%

100.00%

5

 

成本指标

救灾物资运费

5

全年调运7批次,单价按照询价执行。

执行询价结果得满分;未执行询价结果不得分。

100公里以下13//公里;101-300公里12//公里;301-600公里11//公里;600公里以上10//公里。

按合同执行

5

 

 

效益指标

高效调拨及发放救灾物资,满足救灾需要

5

可持续高效完成救灾物资的调拨及发放

持续高效完成救灾物资调拨及发放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100.00%

100.00%

5

 

.......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合规性

1.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2.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60分。

(负数)

合计

97.8

 

备注:
1.
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的财政实际安排资金总额(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当年预算调整金额、上年结余、上级转移支付等),“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
指标说明: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指标实现值综合汇总方法及具体做法(简述从样本实现值汇集成项目实现值的过程),评分标准:即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方法及具体做法(简述从样本汇集成项目指标评分的过程)和指标评分量化方法及具体做法。 3.绩效目标及指标要与2020年批复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一致。(如有调整需在报告中说明并附依据)
4.
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自评表》中填报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需有佐证资料予以印证,所有佐证资料按顺序编列附件目录,附件目录和佐证资料随《自评表》一并报送,同时单位自留以备核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