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明(案号:十应急罚〔2024〕72号),2022年2月20日14时45分许,张湾区汉江路街办福银高速十堰西出口至汉十高铁十堰东站公路工程项目八亩地隧道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1.29万元(不含事故处罚),该起事故被瞒报。十堰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陈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陈某处人民币陆仟陆佰元(¥6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