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的公告

索引号
737134716/2024-6423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10:17:58
发布机构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经十堰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明(案号:十应急罚〔2024〕47号),2022年2月20日14时45分许,张湾区汉江路街办福银高速十堰西出口至汉十高铁十堰东站公路工程项目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1.29万元(不含事故处罚)。十堰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该起事故被项目分包单位瞒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6853910)负有相关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处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2月13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