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明(案号:十应急罚〔2024〕38号),尹某作为项目分包单位湖北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十堰张湾福银高速十堰西出口至汉十高铁十堰东站公路工程项目“2·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中存在如下违法行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该起一般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94,裁量阶次A的规定,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12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尹某处人民币贰万肆仟(¥24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