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明(案号:十应急罚〔2024〕32号),湖北犇超有色金属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6917992875)在十堰市应急管理部门2024年7月17日执法检查时,存在如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为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现场提供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仅有4人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而企业2024年6月21日危险作业安全知识培训记录显示企业有31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经十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7月17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未按规定为全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执法人员9月13日现场核查,9月25日调取职工8月份工资表,发现该违法行为存在持续状态,整改不力。
上述违法事实,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捌万(¥8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