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以市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发函向军分区、武警支队和市委组织、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直单位,以及供电公司、中石化等重点企业,共42家单位,征求《十堰市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截止2023年1月5日下午,反馈意见全部催交收齐,反馈无意见26家,17家单位共提出修改意见53条。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最新市级总体预案,也提出规范市级专项预案目录的建议。
建议反馈意见原则上都采纳,或者沟通后作出响应调整回应。其中:一是进一步细化补充完善类意见14条(军分区、发改委、审批局、城管委、消防支队),大多为正向补充积极建设性意见,建议全部采纳,对方案作进一步研究完善。特别是消防支队作为消防救援队伍主管部门,建议原样采纳所提意见,在完善方案过程中专家组多与消防支队沟通研讨为宜。二是据实规范相关表述类意见26条(发改委、人防办、民政局、农业局、中石化、经信局、市场监管局),作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所提规范化意见建议全部采纳。三是修改部门职责任务类意见5条(自规局、文旅局、水利局),建议采纳文旅局意见。四是调整编制资金保障标准类意见8条(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建议由人事科、财务室分头进一步沟通后作出调整回应。
您是第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9-8119575|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09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网站地图